“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两轮移动式塑料垃圾桶》研制评审会,于2018年11月27日 下午14:00-18:00在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根据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下发的文件“《两轮移动式塑料垃圾桶》‘浙江制造’标准评审通知”,邀请品联会下文批准的“浙江制造”标准评审组五位专家代表、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汪建萍、企业代表召开了标准评审会。
此次出席会议人员共13人。会议由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志锋主持。会议开始前,评审会组长钱志锋代表评审组宣读了“浙江制造”标准评审人员公正性声明及保密承诺,并播放了“品字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宣传片、“浙江制造”标准四精宣传片,让与会代表更直观深入地了解了“浙江制造”标准的定位、要求以及制标理念。接着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艾尚奇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标准征求意见发放回收及意见采纳情况、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情况,最后介绍了形成标准报批稿及申报标准评审成套材料的准备过程。
专家评审组听取了标准制订工作组关于标准的编制说明和标准核心内容等汇报后,逐条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该标准主要以CJ/T 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为基础,参考EN 840.5-2004《移动式废料箱 第5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和国内外客户使用要求,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本标准文本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规定进行编写和表述;
二、该标准按照“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定位和要求制订,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和采纳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了塑料垃圾桶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该标准借鉴了CJ/T 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及塑料垃圾桶产品实际应用情况,提升了脚踏翻盖机构可靠性、滚轮可靠性行驶试验、吊挂部位可靠性试验三个关键结构部位的可靠性指标;提升了重锤冲击试验、台阶下落试验二个机械性能指标;对轮胎和轮毂提出了“一次性注塑成型”的工艺要求;出厂检验项目增加了重锤冲击试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
四、该标准的制定、发布与实施将规范塑料垃圾桶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
五、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标准的评审及先进性评价;
六、与会专家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下列主要修改意见:
1)标准“4.2型号标记”中删除“前沿接收装置型号:A、B、C”;“4.3结构”中增加“手动翻盖式塑料垃圾桶”示意图;
2)标准5.2.3、5.2.7合并调整,删除表1;5.2.6修改为“脚踏翻盖机构:顶杆应采用金属材质,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3)标准“6.2容积”修改为“塑料垃圾桶实际容积与额定容积的偏差应在0%-5%的正偏差内。”;删除表2;
4)出厂检验项目增加“重锤冲击试验”;增加“8.3.2每批次抽取2个样品,进行重锤冲击试验。”;
5)标准8.5.2修改为“型式检验判定规则:按本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检验,其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型式检验不合格,该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措施后须再次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此次会议还明确了标准形成报批稿的后续工作安排,根据专家意见,拟定“报批稿”、“编制说明报批稿”,为下一步标准发布明确了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