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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管理

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3/5 14:50:54 来源:浙江塑料网

为做好会费管理工作,本着专款专用和节约的原则,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和本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来源

协会会费是由参加协会的各会员单位(与塑料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章程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          10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          15000元/年;

3、理事单位            3000元/年;

4、会员单位            1000元/年;

会员单位自愿上不封顶

三、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一季度末

四、会费使用

1、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的各种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工作人员工资等);

2、浙江塑料通讯印刷费、邮寄费;会员证书、牌匾等的制作费等;

3、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费用支出。

五、会员退会会费处理

会员因故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六、会费管理

会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

七、会费的监督

1、会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接受其监督;

2、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