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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回收遭遇“无米之炊”,构建回收体系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20/8/13 11:52:42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之前,塑料再生行业大多采用国外进口的废塑料作为原材料,经过清洗、切片、造粒,作为纺织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原材料,由此造就了中国再生塑料产业的成长与发展。

虽然中国的废塑料回收利用满足了“变废为宝”的环保需求,同时也解决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原材料短缺问题,但由于处置不当也让自己承担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成本。

出于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中国政府决心自2017年开始加强环保督查,铁腕治理不规范企业以及全面禁止进口废旧塑料。政策的改变,不仅搅动了全球废塑料贸易体系,同时也让中国废塑料回收再生行业面临重新洗牌与重塑。

蒋南青说,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后,国外面临的问题是急需提升本土废塑料回收处理能力,比如欧盟就提出要把废塑料回收再生能力提升四倍。同时,国内废塑料回收再生行业也面临着困境,其中之一便是废塑料来源短缺,需要在国内“找”塑料。

“由于中国之前没有很好的垃圾分类体系,导致低价塑料垃圾无人管理,只能被送去填埋或者焚烧,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率非常低。”蒋南青表示,虽然也有回收部门,但废弃物分类回收基本是靠拾荒人群支撑,他们大多年龄偏大,年轻人也不愿从事这些非正规工作。废塑料加工行业由于技术门槛低,大多数是家庭小作坊式的企业,没有环保投入和税收,导致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

随着环保加强和规范管理,现在很多回收再生企业倒闭、迁移,家庭作坊式的企业逐渐被淘汰。“现在一些有技术、管理规范的废塑料再生企业成长起来,他们已经开始介入回收行业,到社区收瓶子,逐步建立废塑料区域收集中心,延长产业链。”蒋南青表示,中国禁止进口“洋垃圾”,长远来看会刺激发达国家本地的废料再生加工体系建设,同时也将重塑中国废塑料回收再生行业。

废塑料必须实施“闭环”管理

塑料污染主要指的是一次性塑料,比如塑料吸管、胶带、塑料袋等。因为分布散,回收价值低,很多时候只能被送去填埋或焚烧。虽然也有人在寻找塑料的替代品以及发明可生物降解塑料等“良方”对付塑料危机,但由于忽视了一些“看不见”的影响,效果不甚良好。

近日,普利茅斯大学国际海洋垃圾研究小组的一项研究发现,埋了三年的可生物降解塑料袋,挖出来后不仅没有降解消失,还可以用来装一大堆杂物。“可生物降解”再一次被质疑只是商家的营销演出,并不能减少环境污染。

蒋南青对此解释说,所谓的可生物降解塑料并不能在自然界里自动降解、消失,它需要在一定的高温条件如工业堆肥下进行,并且还必须跟普通塑料分开。可降解塑料在土壤中会分解成微塑料。可生物降解塑料一旦流入自然环境中,同样会带来严重危害。

对于寻找塑料替代品,蒋南青认为目前也不太可行。“人们其实很难找到比塑料又省钱、又便利,性能又好的替代材料,而且从碳排放和环保角度,塑料不一定比纸差,甚至有研究表明(塑料)比纸还好。”那么,解决之道在哪儿?蒋南青主张从循环经济的逻辑出发,寻找路径。

她表示治理塑料污染,首先要减少(reduce),即尽量少用,能不用就不用;第二是再利用(reuse),即要重复多次使用,最后是再生(recycle),也就是进行再生料的加工。“并不能因为塑料是可循环再生的,就认为可以无穷使用。我们首先还是应该把一次性塑料减掉,然后再增加再生塑料的部分。”而对于国内废塑料回收再生行业的发展,蒋南青认为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废塑料回收和再生体系是目前必不可少的方案。

“塑料属于化学品,是人类生产的一个非天然产品,所以必须实施闭环管理。”蒋南青介绍说,欧盟塑料战略的核心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就是从法律角度明确各方责任,生产者要为后端回收付出的成本买单。

在德国,生产者每生产一吨塑料就要付回收一吨塑料的钱给专门的回收企业,由回收企业进行废旧塑料回收。“在德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其实是建立了一个商业模式,从商业的角度,而不推给政府解决污染问题。”蒋南青说。

各尽责任,各司其职

为了提高废塑料回收再生率,很多国家实施了饮料瓶押金制,即企业会对塑料瓶收取押金。以德国为例,消费者购买一瓶售价0.5欧元的矿泉水,需要额外支付0.25欧元的塑料瓶押金。每家超市都设有塑料瓶回收机,只要把喝完的饮料瓶投进机器,就能退回先前支付的押金。数据显示,德国的易拉罐回收率达到96%,饮料瓶的回收率达到98.5%。

蒋南青说,押金制正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一种具体实施办法,对于提升饮料瓶安全绿色回收效果显著。那押金制能否在中国落地开花?蒋南青表示,目前仍在观望中。

她表示:“企业如果对塑料瓶、餐盒等收取押金,需要大量的设施投入,而目前饮料瓶回收率本身很高,但绿色回收率很低。此外,还要考虑押金制对于企业运营、经济效益的影响,还需要大量的调研工作。企业虽然都很关注塑料问题,但单靠企业行动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还要承担很大风险。”

“想让国外的一些先进理念、管理模式在中国落地,还是比较困难的。它需要大家先厘清各方责任,一起行动。不能等着政府出台政策,等下游企业回收,或者等科学家发明可降解塑料之类的‘灵丹妙药’,大家必须各司其事,先动起来。”

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蒋南青指出:首先生产商要公开可能产生废弃物的数据、在生产中积极使用再生料、开展绿色设计,为循环再生的数据采集和物品识别设置前置措施。流通商要参与逆向物流,设置回收设备、机具,承担押金、废弃物清算责任。

消费者在消费后不得随意丢弃,需要整理或清洁后送回回收设备,进行经济承诺,甚至可以和个人或企业的诚信系统进行关联。而政府则需要要求各环节机构或个人承担对应责任,实施鼓励性再生税务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废弃物数据和资金清算中心,为各环节提供数据接口。

欧盟的塑料治理走在世界前沿,有哪些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呢?蒋南青认为,欧盟的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他们虽然自身不能出台法规,但制定了很多指令,要求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另外,欧盟还制定了《塑料战略》,有非常好的技术、研究包括基础数据等,这些都是中国可以学习的。“现在中欧在政府层面开展了很多对话交流,无论是在研究还是技术上,中国都在学习,都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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