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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6/10 13:40:40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精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关于《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一是突出全面贯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省“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准确地体现在文本中,并对照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目标任务,做好深化细化量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突出奋力先行。紧扣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定位,深入分析浙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形势新挑战,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经济、民生、社会、法律、技术等多方面属性,研究提出既符合浙江省情和浙江市场监管发展实际,又体现市场监管省域治理现代化先行担当的目标举措,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展示浙江市场监管的工作优势、制度优势和发展优势,为浙江现代化先行多作贡献。

三是突出系统观念。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坚决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从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出发优化治理机制,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统筹协同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等各方力量,致力打造多元参与、智慧高效的市场监管新型治理形态。

四是突出改革创新。坚持遵循市场监管发展规律和改革规律,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强调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市场监管各方面改革,推动市场监管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场景创新、模式创新,加快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系统性重塑。

五是突出落地见效。聚焦“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既该干又能干成的大事要事,谋划一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设计目标能清晰辨识、群众有直观感受的工作载体。同时细化规划实施的有效路径,提出有明确指向的任务举措,确保规划可操作可落地。

二、关于《规划》编制的过程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专门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全局编制工作推进会,认真组织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2020年5月,组织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并对“十三五”工作情况进行评估。9月1日,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分7个专题开展调研,共形成调研成果216篇,初步谋划了“十四五”工作思路。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专门组建起草组,根据前期调研成果,于2020年11月15日形成初稿,之后广泛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政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意见,组织召开企业基层座谈会20余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全省各地广泛听取对《规划》意见建议。期间,分管副省长多次听取编制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依规审核印发。综合各方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反复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规划》正式文本,并于2021年2月23通过专家论证,3月初通过省发展改革委规划衔接审查和审核,4月1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

三、关于“十三五”浙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不断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市场准入环境大幅改善,市场竞争秩序日益规范,高质量发展支撑更为有力,市场监管安全形势不断向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期间,率先实现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证照分离”改革全国领先,市场主体数量增长70.5%;完成全国首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率先构建“品字标”公共品牌建设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县命名全覆盖,“浙冷链”模式向全国推广;加快构建“严、大、快、同”保护格局,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工作、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考核中均获得优秀。

四、关于“十四五”浙江市场监管总体要求

(一)“十四五”浙江市场监管面临的机遇挑战。一是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浙江先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二是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对浙江率先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三是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对浙江有效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风险挑战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四是大力践行“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理念、加快推进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对浙江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创造性张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二)“十四五”浙江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强改革优环境、强市场促循环、强质量助发展、强监管保安全、强基础提能力,率先探索新发展格局下市场监管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率先推进市场监管省域治理现代化,全面构筑市场监管工作优势、制度优势和发展优势,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十四五”浙江市场监管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市场创造力和竞争力整体跃升,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水平监管体系、高质量服务体系、高能级支撑体系、高素质队伍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辨识度、影响力、引领性的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市场监管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具体是打造“五个浙江”,一是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打造市场机制最活、改革探索领跑的“浙江样板”;二是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努力打造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浙江经验”;三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打造市场监管省域治理现代化的“浙江模式”;四是技术支撑进一步夯实,努力打造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的“浙江高地”;五是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努力打造市场监管高效履职体系的“浙江特色”。同时,经过反复甄选,提出了具有代表性、引领性的4大类24项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2035年的远景目标,主要是市场监管省域治理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

“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营商环境

1

在册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803

1100

预期性

2

双随机监管事项占比(%)

10

>60

约束性

3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应用率(%)

60

80

约束性

4

国内有效商标注册数(万件)

300

400

预期性

5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1.1

17

预期性

6

规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覆盖率(%)

37

100

预期性

7

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3000

5000

预期性

8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个)

5

15

预期性

质量提升

9

中国质量奖(个)

0

2

预期性

10

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个)

16

30

预期性

11

“浙江制造”标准(项)

1979

4000

约束性

12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证书保有量(个)

200

400

预期性

13

“品字标”企业(家)

1500

2500

约束性

14

年度交易额亿元以上市场(家)

1200

1300

预期性

市场安全监管

15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个)

5

预期性

16

AA级或以上食品安全规范化农批市场(家)

4

25

约束性

17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批次/千人)

4

4.5

约束性

18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量(批次/年)

7000

20000

约束性

科技支撑能力

19

数字化与业务融合率(%)

70

100

约束性

20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项)

3472

4000

预期性

21

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项)

50

预期性

22

新增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项)

600

预期性

23

国家质检中心(个)

55

60

预期性

24

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个)

3

6

预期性

五、关于“十四五”浙江市场监管重点任务

主要有6大任务:

一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包括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着力优化市场竞争秩序、率先打造平台经济治理样板。重点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破除阻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统一大市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包括联动实施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强化商品市场双循环枢纽地位、全面优化消费环境。重点是把握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从供需两端发力,深化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战略,打造枢纽型商品市场,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三是防范化解市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包括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提升安全风险全过程防控水平。重点是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着力开创权威高效监管执法新局面。包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场监管地方法规体系、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重点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执法监管主业主责,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构建大监管大执法格局,全面提升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与执法水平。

五是打造市场监管科技创新高地,努力争创市场监管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人才优势、创新优势。包括加快培育市场监管“大院名所”、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重点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突出市场监管的技术属性,将市场监管科技融入自主创新大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构建具有浙江特色、全国一流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

六是践行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质效。包括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市场监管机制、健全多元化市场监管治理机制、构建系统化基层基础建设机制、迭代数字化市场监管机制。重点是围绕贯彻落实现代政府理念,推进数字赋能,加强区域联动,深化多元共治,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市场监管加快从“事”向“制度”“治理”“智慧”转变,全面增强市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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