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政府宣布将推迟1年到2025年1月1日再实施“塑料税”,称此举“为了争取更多时间来制定一个尽可能减少官僚主义的有效解决方案”。
“塑料税”背景
欧盟的“塑料税”也叫“塑料包装税”,于2021年1月推出,是欧盟预算新收入的一部分。这是欧盟为“开源节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冲击,为其复苏计划提供资金而设计的新“收入来源”之一,也是第一个实施的计划。
2020年7月,欧盟特别峰会批准欧盟2021至2027年财政预算,并宣布自2021年1月1日开征“塑料包装税”。这项由成员国支付的税款是根据该国12个月内产生的不可回收塑料包装废物的数量计算的,基础税率为每吨800欧元。
当前欧盟成员国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缴纳:
1、成员国从自己国家的预算中缴纳“塑料税”
2、成员国可以设计自己的税收立法(“塑料税”)并建立国家制度,通过对特定纳税人征税的方式征税。(各国自行确定征税产品的定义、征税机制、退税方式等)。意大利、英国和西班牙等国家已立法征收“塑料税”。
据估计,这种“塑料税”每年将为欧盟贡献约70亿欧元的额外收入。法国仅在2021年就上缴了12亿欧元。
德国“塑料税”
迄今为止,德国的费用一直由纳税人和公众通过国家预算来承担。近期,德国“红绿灯”联合政府宣布,将把这一成本转嫁给被称为“污染者”的特定一次性塑料产品制造商,以弥补14亿欧元的预算赤字。
去年5月份,德国立法机关就通过了“一次性塑料基金法案”,即EWKFondsG,要求一次塑料产品生产商必须为清除塑料废弃物努力作出贡献,该法案将决定基金的税率以及支付体系,原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征,2025年首次缴纳。
WKFondsG适用范围涵盖一些一次性塑料产品(EWK)的销售,这些产品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即聚合物)组成。重点是食品领域的EWK,例如带盖和不带盖的食品容器、带有最多3升食品或饮料容器或饮料杯的薄膜包装。轻型塑料购物袋以及某些湿巾、气球、烟草制品过滤嘴以及从2026年开始的烟花等。
每公斤投放市场的EWK将征收相关税费:
上述征费率和每种情况下投放市场的数量决定了有关制造商的具体收费。
此外,法案还规定了相关处罚。例如,如果延迟缴纳应付税款超过三天,将在最低限度之上征收1%的滞纳金;故意或疏忽违反注册或报告义务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10万欧元的罚款。
塑料税的引入受到了塑料行业的强烈批评,一些行业组织呼吁德国政府撤销已宣布的征税,“以避免对循环经济和气候保护造成进一步损害,避免失去工业就业机会”。有组织援引德国联邦环境局的研究,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仅针对一次性塑料征税可能“引发严重的误导效应,从生态平衡点来看有利于其他材料,但是这些材料并不比一次性塑料好,根据特定的应用领域,有时甚至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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