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浙江省塑料行业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本写会日常工作和对各会员企业的服务工作要求。
第三条 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从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四条诚信为本。工作中坚持公平工作原则,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真诚对待客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
第五条质量第一。树立高质量服务观念,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标准建设,树立行业品牌意识,努力追求一流服务、一流质量、一流信誉,严把服务质量关。
第六条爱岗敬业。要以奉献社会为宗旨,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
第七条团结协作。行业企业之间要在相互尊重、促进融合的宗旨下,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团结协作、共促发展。
第八条 公平竞争。做到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促使行业健康发展。不得采用商业贿赂等非法手段、恶性竞争手段承接业务。
第九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和保护员工的工作、学习积极性,重视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文化建设等相关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